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84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2、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3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公司”)近日与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843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2、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恒丰”)近日与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8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林钢公司、太行恒丰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国山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21 日
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失信情况:经核查,林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721862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09 日
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失信情况:经核查,太行恒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担保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84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担保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3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843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98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7,841.57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22%,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0,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84%;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6,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3%;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30,809.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4%。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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