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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3版)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接D43版)

  单位:万元

  

  2、对第一名欠款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上表所示,客户一系公司2024年末第一大欠款方,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22.5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01.13万元,账龄为1年以内。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总余额比例为14.14%、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3)说明单项计提中应收账款欠款对象的具体情况,无法收回或者逾期的原因,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单位:万元

  

  受2020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客户一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按期支付货款。截至2024年末,该客户应收账款净额为539.03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再回款400.00万元,对该客户的坏账计提比例充分且合理。

  2024年起,公司向客户二供应锂电池隔膜,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386.54万元。2024年11月,隔膜产品出现客诉情况,公司为妥善、有效解决客诉所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客户二产品相关产线暂时停产,并进行检测、技改,针对检测异常产品已做退货处理,除此之外截至2025年4月未出现大额退货情况。公司同时保持与客户二的进一步商务谈判,截至2025年4月,商务谈判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且上述应收账款均已超过信用期,公司预计不能全部收回,出于谨慎性考虑,按期末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故公司认为对客户二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结合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说明长账龄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2024年末,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不包括5、(3)中的客户一。

  如上表所示,经查询公开信息,上述客户的经营及资信情况均为正常,截至2025年5月31日,主要客户回款比例为31.23%。上述客户与公司之间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且在年度内持续回款。综上,公司认为对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账款不存在回收风险。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 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的情况;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年报,统计其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情况,同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值进行对比;

  2、取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明细,访谈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公司对第一名欠款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

  3、访谈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单项计提中应收账款欠款对象的具体情况,无法收回或者逾期的原因;

  4、访谈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公司2024年末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包括资信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1、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复合增长率12.71%,高于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5.04%,主要系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所致;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具有合理性;

  2、公司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第一名欠款方期末余额账龄均为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5%,符合公司坏账准备政策;

  3、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坏账计提比例充分且合理;

  4、公司对于2024年末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账款不存在回收风险。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及销售收入明细账,分析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关系、波动原因及合理性;核查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改变,分析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

  (2)获取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清单,检查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销售明细、回款情况、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选取样本对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3)根据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客户资信状况、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复核单项和账龄组合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各项参数选取的依据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审慎;

  (4)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检查账龄划分是否正确;统计1年以上长账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合理性及期后回款等情况,分析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合理。通过网络查询客户的工商信息、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检查公司长账龄客户是否存在信用状况发生恶化情况。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近三年应收账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具有合理性。

  (2)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第一名欠款方期末余额账龄均为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5%,符合公司坏账准备政策。

  (3)公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公司对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情况的说明充分合理,与相关欠款方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回款风险小,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6、业绩预告更正

  公司前期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2,004.85万元到2,394.05万元左右。2025年4月23日,公司同步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和2024年年报,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2,943.65万元。更正原因为随着审计工作深入,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予以补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890万元、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7万元;对存在诉讼的客户剩余应收账款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24万元。公司实际业绩与前期业绩预告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请公司:说明主要项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自查公司以前报告期资产减值计提的审慎性和充分性,是否存在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公司回复】

  (1) 说明主要项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

  本期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主要为锂电池隔膜业务、光伏胶膜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隔膜相关业务

  合肥新能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隔膜业务,于2023年进入比亚迪供应商体系,2024年开始供应锂电池隔膜。2024年公司锂电池隔膜处于产能爬升及建设期间,产能尚未释放,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隔膜业务负毛利。

  2024年11月,隔膜产品出现客诉情况,公司立即与比亚迪联合开展排查。为妥善、有效解决客诉所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将比亚迪产品相关产线暂时停产,并进行检测、技改,同时保持与比亚迪的进一步商务谈判。截至2025年4月,商务谈判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产线尚未复工。

  结合上述情况,2025年4月公司认为,锂电池隔膜业务相关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对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2、胶膜相关业务

  浙江长阳主要生产光伏用胶膜,自2023年5月开始投产,2024年产能尚未得到有效释放,单位产品固定制造成本较高,导致负毛利,2024年度毛利额为-751.99万元,毛利率为-20.4%。随着光伏用胶膜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决定暂停胶膜业务的生产,截至2025年4月,尚无复工计划。2025年4月公司认为,胶膜业务相关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对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2)自查公司以前报告期资产减值计提的审慎性和充分性,是否存在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1、以前报告期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各项资产减值计提自查情况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应收票据

  单位:元

  

  ②应收账款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③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业务特征,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坏账计提充分。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一致,均使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明显差异。

  3)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经自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资产以外,未发现其他长期资产减值迹象,以前年度公司已审慎、充分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不存在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以及主要项目减值的资产情况,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等情况;

  2、 获取公司2024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了解公司各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主要项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为2025年4月;

  2、公司以前年度已审慎、充分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需要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复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根据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客户资信状况、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复核账龄组合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各项参数选取的依据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审慎;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政策及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复核,获取管理层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需要投入的成本及税费等重要参数,并分析其合理性,以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获取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减值测试表,与公司聘请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核对,并聘请外部评估专家,复核公司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关键参数及其选取依据等,评价公司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评估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结合现场盘点,关注公司相关产线开工、停产情况,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比亚迪产品客诉解决进展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7:关于关联交易

  年报显示,公司对联营企业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新中心)投资金额1,155.37万元,确认的投资损益为-286.30万元,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该中心为与关联方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时任监事段瑶女士为惠之星的时任董事。前期公司还曾与惠之星、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联合申报“显示折叠屏用关键光学薄膜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和惠之星各投入1,000万元。请公司:(1)说明公司前期关联交易背景、浙江创新中心主要经营数据,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具体原因;(2)说明相关投资的可收回性,以及本期未计提相关减值的合理性;(3)说明公司与浙江创新中心采购、销售内容和金额、应收预付等往来情况;(4)说明联合研发项目的进展、取得的成果及成果归属约定情况。

  【公司回复】

  (1)说明公司前期关联交易背景、浙江创新中心主要经营数据,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具体原因。

  1、浙江创新中心成立背景

  2022年3月31日,公司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66)、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之星”)、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持有45%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资1,125万元,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11,553,720.12元,本期确认投资收益-2,862,997.24元,年末余额8,690,722.88元。

  (1)公司与上述主体合作投资的背景及原因

  为推进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2021年8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现代产业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上述文件的相关内容如下:

  ①功能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贯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以及产业规模化全链条,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创新公共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形成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②创建领域

  2021年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布局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包括先进功能膜材料、数控机床、分析仪器、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或领域。

  ③组建模式

  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模式运行。依托公司的股东应包括若干家在本行业、本领域影响力大的企业,股权结构要多元化。

  根据上述文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的主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我国在光电功能膜材料起步较晚,一方面,基础原材料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产业竞争力不强,核心技术、工艺及装备仍然部分依赖进口。另一方面,原始性创新较少,光电功能膜材料配套与工程化能力较弱,高端产品产业化程度偏低。公司作为宁波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联合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集技术创新平台与产业发展联盟于一体的创新中心,强化协同效应,以解决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基础科研与商业应用衔接不畅,行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步打破产业中“卡脖子”技术的国际垄断,推动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产业的国产化进程。

  因此,通过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能够加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内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推动整个产业的国产化进程,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投资设立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2、浙江创新中心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3、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具体原因

  公司持有浙江创新中心45%股权,并拥有董事席位,能够对该单位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浙江创新中心2024年度净利润-636.22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45%确认投资收益-286.30万元。

  (2)说明相关投资的可收回性,以及本期未计提相关减值的合理性

  浙江创新中心成立目的是集技术创新平台与产业发展联盟于一体,以市场终端产品与用户需求为牵引,衔接前端研发、中间产品实验、后端成果转化等产业资源,强化协同创新。研发项目的实施及成果转化,将解决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基础科研与商业应用衔接不畅,行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将逐步打破产业中“卡脖子”技术的国际垄断,推动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产业的国产化进程。

  2024年度为公司初创时期,主要以研发投入为主,其中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638.63万元,目前尚未形成成果转化。公司已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年末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3)说明公司与浙江创新中心采购、销售内容和金额、应收预付等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宁波长阳于2023、2024年分别出售研发设备给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该款项均已结清,无应收预付等往来余额情况。

  (4)说明联合研发项目的进展、取得的成果及成果归属约定情况。

  与惠之星、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联合申报“显示折叠屏用关键光学薄膜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将于2025年6月完结。项目成功开发出用于柔性折叠屏的OCA胶以及低彩虹纹光学聚酯薄膜、耐磨减反膜等产品,项目已申请发明专利17项,其中3项PCT专利,制定6份企业标准。其中完全归属于公司的成果:开发出的低彩虹纹光学聚酯薄膜产品,已申请的5项发明专利及制定2份企业标准。

  根据双方签署的《“显示折叠屏用关键光学薄膜的研发及产业化”联合开发协议》约定成果归属与知识产权:合作双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归原单位所有,由其中一方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由完成方所有。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 取得浙江创新中心的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以及投资协议,根据有关协议和章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比例,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和核算办法是否准确;

  2、 查阅并获取浙江创新中心近两年主要经营数据,分析浙江创新中心的经营情况;

  3、 查阅并收集公司与浙江创新中心签署的《“显示折叠屏用关键光学薄膜的研发及产业化”联合开发协议》,了解成果与知识产权归属情况;

  4、 查阅并收集公司关联方交易相关内控制度,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公司投资设立浙江创新中心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能够加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合作,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2、2024年度浙江创新中心处于初创阶段,研发投入占比较高,目前尚未形成成果转化,相关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期末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具备合理性;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浙江创新中心之间管款均已结清,不存在应收预付等往来款余额;

  4、目前联合研发项目进展顺利,《“显示折叠屏用关键光学薄膜的研发及产业化”联合开发协议》已对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合作合作双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归原单位所有,由其中一方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由完成方所有。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估公司对外投资的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能否产生持续的协同效应;

  (2)取得被投资单位的章程、协议、营业执照,根据有关协议和章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比例,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和核算办法是否准确;

  (3)询问管理层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情况,获取管理层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所做出的判断及相关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评估判断结果是否合理;

  (4)了解并评价公司关联方交易相关内控制度。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相关投资期末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问题8:关于财务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费用550.5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78万元,其中利息费用1,695.73万元,同比增加1,252.65万元;利息收入615.30万元,同比增加180万元,而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3年同比减少。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新增有息负债的情况,对应利率以及利息费用;(2)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货币资金规模减少而利息收入增加的原因。

  【公司回复】

  (1)说明报告期内新增有息负债的情况,对应利率以及利息费用;

  公司有息负债为银行贷款。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新增有息负债包括短期贷款8,779.43万元和长期贷款16,143.80万元,合计24,923.23万元,本期偿还有息负债14,430.73万元,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494.06万元。新增负债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项目建设支出。新增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利率均为固定利率,为长期或短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浮动一定基点,利率在2.35%-3.15%间。公司本年平均借款余额为58,823.9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为1,695.73万元,平均借款利率为2.88%,位于公司借款利率区间内。

  (2)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货币资金规模减少而利息收入增加的原因。

  公司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中的保证金结息收入。

  2024年,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8,595.72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为34,726.47万元,同比减少6,130.75万元。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23、2024年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41.81%、41.61%,外销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公司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日常流动资金多以承兑汇票贴现和流贷形式来补充,增加美元存款额度,利用美元存款和人民币贷款利率差异给公司带来正向的利息收益。2024年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外币全额分层计息活期存款合同,约定300万元以上美元存款活期利率在4.25%-4.40%之间,高于2023年美元活期存款利率0.05%。全年美元平均存款余额12,701.00万元,美元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收入达490.64万元,较2023年增加235.54万元,美元存款平均利率在3.86%左右。因此在资金规模下降的前提下利息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 查阅并获取公司2024年度新增的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了解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用途和还款计划;

  2、 查阅并获取公司2024年末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核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 查阅并获取公司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表,核查公司2024年实际收到的利息情况,分析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二)核查意见

  1、公司有息负债主要为银行贷款,2024年度公司新增银行贷款均为固定利率,财务费用中平均借款利率在公司借款利率区间内;

  2、公司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保证金结息收入。因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受美元存款活期利率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美元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2024年度公司在资金规模下降的前提下利息同比增加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本报告期新增的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信用报告等,了解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用途和还款计划。

  (2)复核贷款对应的利息费用,检查利息资本化或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合理。

  (3)获取公司本报告期的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抽取其中大额部分执行双向测试。

  (4)获取公司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表,复核公司本年实际收到的利息,分析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5)对公司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借款等重要信息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存款利息率和受限情况,确认了借款利率、借款期限、金额等条款,验证公司负债的完整性。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和我们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问题9:关于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2024年,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为1,738.42万元、1,820.41万元、4,584.47万元。本期前五大预付对象预付金额4,235.32万元,占比达92.39%。其他非流动资产2,235.61万元,同比增长44.15%,主要系预付的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请公司:(1)列示预付账款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采购内容、业务模式、预付金额、付款时间以及预付比例;(2)结合业务模式、上下游议价能力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预付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期末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相关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背景、预付比例,是否存在预付款项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公司回复】

  (1) 列示预付账款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采购内容、业务模式、预付金额、付款时间以及预付比例。

  单位:万元

  

  公司聚酯切片根据框架合同主要向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采购。

  (2)结合业务模式、上下游议价能力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预付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聚酯切片作为石油炼化下游相关产品,其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石化、恒力股份等少数几家集团手中,公司与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均签订了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均为款到后发货,上述预付款余额的付款时间均为2024年11、12月。期末预付材料款项增加较多系春节期间公司产线正常生产需提前备货所致。此外,公司向关联方碳景科技预付了部分厂房租赁款、向供应商五预付了服务费。

  2024年度同行业公司预付款项占整体采购金额比例如下:

  

  公司预付比例略高于同行业,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在2024年12月集中采购原材料聚酯切片所致。

  (3)说明期末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相关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背景、预付比例,是否存在预付款项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2024年末主要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年末,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账龄基本为一年内,除供应商二的预付款因其定制设备存在问题,目前仍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外,不存在大额预付长期资产款项长期未结转的情况。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 查阅并获取公司采购交易明细,核查公司主要供应商信用期、付款方式及相关业务原始单据,分析2024年度公司主要预付款项的变动情况;

  2、 抽查公司银行流水,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未及时入账的预付款项,确定预付款项金额的准确性;

  3、 查阅并获取公司2024年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相关合同或订单,分析预付款项余额占当期付款总额比例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 查阅并收集预付长期资产款项支付凭证与审批流程;

  5、 核查预付长期资产款项账龄,分析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了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均为先款后货,公司2024年度预付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依据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库存情况,在2024年12月集中采购原材料聚酯切片所致,公司预付款项增长存在合理性,预付规模符合公司历史交易惯例;

  2、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账龄基本为一年内,除供应商二的预付款因其定制设备存在问题,目前仍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外,不存在大额预付长期资产款项长期未结转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查阅公司采购交易明细,核查公司主要供应商信用期、付款方式及相关业务原始单据,分析报告期内的主要预付款项的变动情况,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银行流水,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预付款项,确定预付款项金额的准确性;

  (3)查阅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相关合同或订单,分析预付款项余额占当期付款总额比例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实施函证程序,编制预付款项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

  (5)查阅报告期末挂账的主要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应合同,核对预付长期资产余额与合同条款,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6)检查预付长期资产款项支付凭证与审批流程;

  (7)检查预付长期资产款项账龄,分析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付款项增长存在合理性,预付规模符合公司历史交易惯例;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不存在大额预付长期资产款项长期未结转的情况。

  问题10: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年报显示,期末应收票据7,517.80万元,同比增加11.91%,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为7,358.51万元;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6,517.70万元,同比增加39.08%。请公司:(1)说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到期时间、期后回款情况等;(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营收增速相匹配。

  【公司回复】

  (1)说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到期时间、期后回款情况等

  2024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取得票据后主要用于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部分票据进行托收。截至2025年5月31日,期末应收票据中1,967.09万元背书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2,864.86万元向银行托收。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营收增速相匹配。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2024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了23.10%,主要系2024年胶膜和隔膜业务规模增长,以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客户增加且尚未到期所致。

  2024年,“反射膜、光学基膜及其他”与“胶膜、隔膜”的营业收入分别增长了2.60%、343.25%,与相应的尚未到期承兑汇票余额的1.85%、447.24%增长趋势一致。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 查阅并获取公司编制的票据备查簿、相关科目明细账、票据收取和使用凭证、托收银行回单等;

  2、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客户的公开信息,了解其股权结构和董监高情况判断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 查阅并获取公司编制的期后票据备查簿,检查票据期后使用和托收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正常托收的票据等异常情况;

  4、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期主要业务开展、客户及结算方式变化等情况,比较分析公司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末结余的承兑汇票公司按照资金规划于期后用于背书转让以支付供应商货款或到期托收,不存在到期无法正常托收的票据等异常情况;

  2、2024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系胶膜和隔膜业务销售起量所致,与相应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增速匹配,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公司编制的票据备查簿、相关科目明细账、票据收取和使用凭证、托收银行回单等;

  (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客户的公开信息,调查其股权结构和背景;

  (3)获取公司编制的期后票据备查簿,检查票据期后使用和托收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正常托收的票据等异常情况;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期主要业务开展、客户及结算方式变化等情况,比较分析公司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4年度公司与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末结余的承兑汇票不存在到期无法正常托收的票据等异常情况;

  (2)公司2024年度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增加具有合理性。

  问题11:关于管理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管理费用为11,577.3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66%,且近三年占比不断提升。其中,折旧摊销3,536.61万元,同比增加2,078.37万元;“其他”1,080.81万元,同比增加545.45万元;水电费296.74万元,同比减少421.15万元。请公司:(1)结合折旧摊销、“其他”项目具体明细、人员薪酬情况等,说明近三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断提升的原因,与同行业是否一致;(2)结合人员规模、费用分摊等,说明水电费大幅减少的原因。

  【公司回复】

  (1)结合折旧摊销、“其他”项目具体明细、人员薪酬情况等,说明近三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断提升的原因,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和主要构成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7,417.93万元、10,155.10万元、11,577.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3%、8.10%、8.66%,逐年增加。

  折旧摊销增加主要系随着在建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转为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所致。

  职工薪酬2024年同比下降890.58万元,主要系合肥新建项目陆续投产,原先归集为管理费用的人员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核算。

  其他项目中,租赁费增加主要系浙江长阳新增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材料费消耗增加系产线调试及停产期间的部分物料领用费用化;修理费增加主要系配电房、员工宿舍维修工程和其他零星维修费用。

  公司的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如下:

  

  近三年同行业其他公司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均存在逐年提升的情况,公司变化趋势与同行业一致。最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略高于同行业。

  (2) 结合人员规模、费用分摊等,说明水电费大幅减少的原因。

  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管理费用-水电费为296.73万元,2023年为717.89万元,2024年同比大幅度下降,主要系:2023年投产之前车间发生的水电费、日常设备保养和车间办公耗用电力等费用,均归集于管理费用核算。2023年9月后隔膜产品逐步投产,水电费等能源消耗计入产品成本核算。2024年隔膜车间发生的水电费等能源费用全部计入生产成本,导致2024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水电费大幅下降。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 查阅并获取管理费用明细表,分析管理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并询问公司管理费用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2、 查阅并获取费用明细账,选取本期发生额较大的项目进行检查,获取相关合同检查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

  3、 查阅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三年年度报告等,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费用率变动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三年管理费用均存在逐年提升的情况,公司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2、公司2024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水电费大幅下降,主要系2024年度公司隔膜处于正常生产阶段,车间发生的水电费等能源费用全部计入生产成本所致。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管理费用明细表,分析管理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并询问公司管理费用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2)获取费用明细账,选取本期发生额较大的项目进行检查,获取相关合同检查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

  (3)获取同行业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费用率变动情况。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和我们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不存重大不一致。

  问题12:关于其他应收款

  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102.47万元,其中,1笔土地保证金余额425.6万元,账龄为3年以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00%。请公司说明该笔保证金的交易对手方、土地所在位置、价格、业务背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以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回复】

  单位:万元

  

  公司为扩大厂区新建二期厂房于2020年购入原厂区南向紧邻地块,与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意向书并以7万元/亩的价格缴纳532万元投资意向保证金,土地正式成交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2020年12月,项目准时开工,甲方依约退回10%的保证金53.2万元。2023年3月项目投产,甲方依约退回10%的保证金53.2万元。至此尚有80%的保证金425.6万元尚待退回。2023年底,此笔保证金账龄已超过三年,且公司对于是否能达到协议约定的保证金退还条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对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成立专项小组,指派成员专门对项目进行跟进,按月梳理税收数据及达成比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达成投资协议约定的退回条件。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 查阅并获取土地保证金支付回单,核查对方户名的一致性;

  2、 查阅并获取土地保证金合同,核查保证金性质;

  3、 查阅并获取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权证,核查土地价值、土地所在位置、土地面积等;

  4、 查阅并获取会计师编制的坏账准备计算表,核查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土地保证金系公司与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意向书的保证金,土地正式成交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截至2023年底,公司此笔保证金账龄已超过三年,公司对于是否能达到协议约定的保证金退还条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土地保证金支付回单,检查对方户名是否一致;

  (2)获取土地保证金合同,核查保证金性质;

  (3)核查保证金退还规则并判断企业能否达到退还目标;

  (4)获取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权证,核查土地价值、土地所在位置、土地面积等;

  (5)编制账龄明细表,测试账龄划分的适当性;

  (6)编制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和我们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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