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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至2025年6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42人,代表股份1,776,053,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510,484,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8人,代表股份265,56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9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9人,代表股份360,881,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95,312,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8人,代表股份265,56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9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12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94%;反对38,810,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2%;弃权3,1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95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26%;反对38,810,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44%;弃权3,1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67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01%;反对38,479,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6%;弃权2,9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501,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36%;反对38,479,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26%;弃权2,9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656,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91%;反对38,47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6%;弃权2,9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484,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288%;反对38,47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25%;弃权2,9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68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05%;反对38,43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弃权2,9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5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57%;反对38,43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11%;弃权2,9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9,46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59%;反对9,31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0%;弃权2,1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46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59%;反对9,31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0%;弃权2,1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1%。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48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8%;反对12,72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3%;弃权1,8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313,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33%;反对12,72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52%;弃权1,8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54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31%;反对39,40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弃权2,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37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89%;反对39,40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98%;弃权2,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57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46%;反对39,37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2%;弃权2,0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404,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66%;反对39,37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17%;弃权2,0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34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15%;反对39,89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1%;弃权1,8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170,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418%;反对39,89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41%;弃权1,8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34,70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20%;反对38,20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2%;弃权3,1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535,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431%;反对38,20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69%;弃权3,1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杨博律师、曹涵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6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朱钰峰先生、朱共山先生、霍佳震先生担任,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程博先生、孙玮女士、张利军先生担任,由独立董事程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霍佳震先生、朱钰峰先生、程博先生担任,由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利军先生、朱钰峰先生、程博先生担任,由独立董事张利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朱战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朱战军先生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战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朱战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崔晓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崔晓龙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此次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崔晓龙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2016年加入协鑫集团,历任协鑫集团句容绿色新能源特色小镇副总指挥、徐州大黄山硅科技特色小镇副总指挥、协鑫集团董事长助理、协鑫集团产权管理中心高级总监职务。2023年至今,担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企业文化、日常行政、品牌推广、企业ESG管理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崔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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