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2.4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股份、2024年度第四期回购股份及2025年度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2.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0.22元/股(含)。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2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88.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7,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30.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61,9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首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22,8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5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8,543.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已审议通过的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公司实际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首次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22,872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股份结构计算,如公司本次回购的3,722,872股全部用于注销,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后续如果涉及股本变动,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证券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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