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朱延东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18,058,063,354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848,580,664股。公司有部分股东放弃表决权,具体为:(1)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述股东涉及放弃表决权股份共979,114,170股。(2)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该账户持有股份1,230,368,520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如下表:
2.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㈡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议案8.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8.0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8.02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总体表决结果及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依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及其二十四家控股子公司依法办理留债清偿相关事项并签署协议,不再逐笔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会议同意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额度为50亿元(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商圈贷等间接融资),授权供销大集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具体使用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司,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等相关融资类合同及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7.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0.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此外,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浩、许潇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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