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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上接D11版)

  (上接D11版)

  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付款退回或其他往来等情况。

  说明2: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期末应付余额为仅为与工程有关的应付余额。

  (续)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产能建造成本对比如下:

  

  (续)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存在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单位产能建造成本对比差异较小。

  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相关程序,相关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水平,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定价合理,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综上,公司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具有规范性;该等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惯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检查在建工程相关资料,了解在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相关,了解在建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了解在建工程的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预算金额等相关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

  (2)报告期内,关注项目预算是否发生变化,如有,了解项目预算变动的原因,并获取可研报告、项目预算变更有关的会议纪要等资料,分析预算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实施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实地勘察在建工程建造情况,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查看已安装、未安装设备是否真实存在,检查是否存在与工程建设内容无关的设备或工程;已发生成本与工程进度对比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预算建设的情况;检查有无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仍列于在建工程的情况;了解在建工程尚未转固的具体原因是否合理;查阅公司公告及其他公开信息,了解公司在建工程状态与公司披露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4)检查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确保会计政策得到一贯运用,或会计政策的变更得到正确处理、列报和披露;

  (5)检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关注停建工程: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出现减值情形,是否应确认减值准备;

  (6)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7)检查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工程费用汇总表、建筑工程预算书、工程款支付证书、设备采购入库验收单、到货验收单、电子发票、出库单、付款通知单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8)获取在建工程工程款支付相关的合同、施工进度报表或工程形象进度说明、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发票等资料,检查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节点与工程形象进度、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并结合账面资产变动情况判断支付工程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9)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固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记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明细,是否计入正确的固定资产分类;

  (10)获取公司报告期内所有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并进行大额资金流水核查,关注大额工程款支付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检查款项支出是否与公司实际经营、资产购置等活动具有匹配性;检查款项支付是否得到恰当审批;

  (11)获取并检查公司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清单,通过公开网络资料查阅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及基本情况,检查是否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关联交易是否充分披露;

  (12)结合公司与外部其他供应商主要材料及设备等采购情况,及第三方监理审核结果情况,对比分析关联方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13)对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核实交易的发生额及余额真实完整。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神马股份在建工程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通过招标投方式公平择优确定中标方中标价及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无重大不一致,交易价格公允;也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通过在建工程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公司存放财务公司存款期末余额 12.38 亿元,占货币资金比重 24.96%,无财务公司借款。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为 1.09 亿元。

  请公司:(1)按月度分别列示 2024 年度存放在财务公司及其他公司银行账户的日均存款余额、日最高存款余额、每月末存款余额利息收入以及平均存款利率,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财务公司存款100.00万以下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0.50%结息,100.00万以上部分按表中列示的协定存款利率结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4年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测试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每月货币资金余额之和/期间月份数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的平均存款余额799,311.21万元,实际利息收入10,925.8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综合收益率1.37%,公司的货币资金收益主要来源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利率:0.1%~0.5%)及可以随时支取的协定存款。 其中,公司主要存款利率为:协定存款:基础额度30~50万(0.1%)+超额30~50万(1.05%~1.35%);财务公司协定存款利率:基础额度100万(0.5%)+超额100万(1.15%~1.35%),公司货币资金综合收益率略高于存款利率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部分定期存款利率(一年期)1.10%~1.80%,部分保证金存款利率为1.00%~2.75%。

  综上,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利率水平合理。

  (2)按存放地点列示货币资金余额,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同一银行开展存贷业务,以及其他未披露的潜在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24年在各金融机构银行存款余额(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同一银行的有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共计12家,相关业务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均为独立开立及管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联合账户或共管账户的情形。同时,公司根据银行存款的存放地点分布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未发现存在资金使用受限或长期未变动的银行存款。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挪用、占用公司资金或限制公司资金使用权限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针对神马股份货币资金和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获取并查阅《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收付款服务和结算服务的相关条款;

  (2)取得各银行对账单及集团财务公司对账单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3)了解神马股份有关货币资金、财务公司存款相关内控措施并进行内控测试;

  (4)取得神马股份的企业信用报告,核对借款、担保被担保及抵质押信息;

  (5)执行函证程序,对各银行及集团财务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存款利率、存款状况等进行函证并要求盖章确认,包括对货币资金是否使用受限、是否存在资金池或资金共管账户等情况进行函证确认;对公司全部银行及财务公司要求100%回函,并核对分析各银行及集团财务公司回函内容,关注回函中是否有特殊说明或异常情况,如质押状态变更、质押纠纷等;

  (6)对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进行双向大额查验,关注是否存在异常资金流转情况;

  (7)获取本年度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明细,分析其日最高存款余额、月均存款余额等情况,关注其存款余额是否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最高存款额范围内;

  (8)测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关注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余额、存款利率是否匹配;

  (9)了解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并与外部银行存贷款利率进行比较分析;

  (10)根据神马股份现有资金、经营及项目建设等情况,对其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11)针对集团财务公司财务状况、流动性、监管指标是否符合规定、存款单位资金使用是否受限等问题向财务公司发函进行沟通确认;

  (12)获取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报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资料,关注是否有关于企业存款质押的披露信息,如是否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提及该质押业务及相关金额等。

  2、核查结论:

  经执行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神马股份确认所有账户均为公司独立控制,未发现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共管账户或异常存贷业务;神马股份货币资金和集团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资金权属清晰,未发现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其他方实际使用等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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