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体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该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蓝帆转债”转股价格(12.50元/股),则“蓝帆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6月19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
3、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该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蓝帆转债”转股价格(12.50元/股),则“蓝帆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13:00-13:50
2、登记地点: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梓漪、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 真:0533-7871073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2”,投票简称为“蓝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现场股东会当日的交易时间,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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