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年6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92元/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35.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50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永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松径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稀释至12.68%,被动触及1%的刻度。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9日
2、授予数量:1,035.00万股
3、授予人数:50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授予价格:3.92元/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5-2027)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KPI指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KPI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称职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需改进”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6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情况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13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5)第00001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10日止,保龄宝公司已收到5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0,57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3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0,222,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380,117,380.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6月24日。
六、参与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原先369,767,380股增至380,117,38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188,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稀释至12.68%,被动触及1%的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照公司最新股本总额380,117,38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924元。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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