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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7日

  至2025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8492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

  邮编:10001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5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51元/股调整为20.40元/股。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5年3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独立董事赵欣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19)。

  (四)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五)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80万股,授予价格为20.51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5年5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存放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方案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107元/股(含税)。

  综上,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20.51-0.1107≈20.4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各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7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各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调整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6.1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2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6.1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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