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理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志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509.41万元。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8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红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509.4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500万股变更为6,000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锦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锦红先生因集中精力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陈锦红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锦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锦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但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江阴天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陈锦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及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陈锦红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锦红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志颖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钟志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钟志颖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钟志颖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6902939
传真号码:0510-86902939
电子邮箱:js.zhengquan@giansun.com
联系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 号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钟志颖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志颖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志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情形;钟志颖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顺科技”)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0,4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930,292.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469,707.50元。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顺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江顺科技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顺科技”)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0,4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930,292.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469,707.50元。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投入自筹资金,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8,509.41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13号)。
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509.41万元。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6月12日出具了《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13号),认为:江顺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顺科技截止2025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顺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江顺科技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13号)。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理财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本金损失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顺科技”)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品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理财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本金损失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期限的商业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确保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江顺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江顺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3、风险提示: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顺科技”)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0,4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930,292.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469,707.50元。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江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蒋洪
电话:0510-86902939
传真:0510-86902939
邮箱:js.zhengquan@giansun.com
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400
2、投票简称为:“ 江顺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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