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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因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被司法划扣13,012.62万元,将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 公司及子公司因涉及相关诉讼案件,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2,696.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2,682.12万元(存在多轮冻结)。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因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被司法划扣13,012.62万元,将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公司及子公司因涉及相关诉讼案件,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2,696.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 2,682.12 万元(存在多轮冻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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