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前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资产”)共持有公司股份11,797,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4%。
202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宁兴资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111,5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兴资产减持期限已届满,宁兴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11,71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8%。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