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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38万股(含)且不超过1,676万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预计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6156.64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海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区支行出具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最高2000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资金的90%;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贷款发放日起计算;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本承诺函至双方正式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失效。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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