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书面审议的方式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9票,实际收取表决票9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83.05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江新明、杨明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61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8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江新明、杨明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江新明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江新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江新明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瑛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障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徐瑛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徐瑛女士为公司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亚虹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亚虹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虹医药”)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0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7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年8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8)。
(四)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六)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九)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68.88万股。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0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4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3.04万股。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13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0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亚虹医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虹”)、海南亚虹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亚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不包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虹、海南亚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海南亚虹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亚虹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累计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2.99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9.0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万股的1.72%。其中首次授予786.5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万股的1.38%,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34%;预留授予192.5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000万股的0.34%,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66%。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6.79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3人,预留授予18人。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IND、NDA包括扩展适应症;医疗器械注册包括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年8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9)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61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8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江新明、杨明远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8日,因此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计划》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61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8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2年8月22日
2、归属数量:132.61万股
3、归属人数:89人
4、授予价格:6.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原核心技术人员YUSHEN GUO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不再担任部门管理职务,公司已通过返聘形式继续聘请YUSHEN GUO先生作为高级技术顾问,将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3年8月8日
2、归属数量:30.38万股
3、归属人数:10人
4、授予价格:6.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162.99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本次归属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亚虹医药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江新明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江新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江新明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任的基本情况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江新明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少于三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新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江新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江新明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新明先生通过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89.8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辞任后,江新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江新明先生在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补选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徐瑛女士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并同意徐瑛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障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徐瑛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上述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徐瑛女士为公司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江新明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附件:简历
徐瑛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徐瑛女士于南京医科大学取得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群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12年至2014年,先后于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5年至2018年,任辉凌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高级总监;2018年至2024年,任阿尔法西格玛制药中国区总经理;2025年至今,任公司首席商务官。
截至目前,徐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50.0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徐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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