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34号
转债代码: 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西福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选聘方式及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审核,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38号
转债代码: 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8日
至2025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经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902701
传真:0891-6903003
联系人:田旷先生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33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五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34号)。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35号)。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开展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开展信托融资业务的公告》(2025-036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溉澜溪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溉澜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续贷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流动贷款2000万元,供应链金融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3年期,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4%或供应链金融不高于3.8%,具体授信总额及融资产品分配、融资利率以实际银行授信为准。重庆重交拟以持有的重庆市江津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重庆市九龙坡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坡重交”)100%的股权质押给农行溉澜溪支行;同时,九龙坡重交作为重庆重交的子公司、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拟抵押九龙坡重交位于九龙坡区西彭组团J分区J39-1/02地块(部分六),证号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092062号,面积33,520㎡的工业用地,为重庆重交该笔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不动产权的抵押担保构成对外担保。
董事会同意二级子公司九龙坡重交以不动产权抵押方式为重庆重交综合授信续贷不超过80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37号)。
因被担保人重庆重交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7月8日(周二)10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地点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38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35号
转债代码: 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党委委员人数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对党委委员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36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开展信托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契合企业自身发展目标,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效能,增强资金统筹的灵活性与配置效率,最大化释放资产价值,优化企业财务结构、改善资金流动性,拟继续向信托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信托融资,融资期限为1年,融资利率不超过3.3%,同时需按融资金额的1%向信托业保障协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利息将参照央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算,待融资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全额返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信托融资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机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或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业务规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4、业务期限:总期限1年
5、融资利率:融资利率不超过3.3%
6、资金用途:用于归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7、认购保证金:融资金额的1%(目前,保证金利息将参照央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算,待融资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全额返还。)
上述具体业务内容以公司与信托公司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贵庆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27,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芦苇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业务进展情况,从两家机构中选择开展具体融资合作。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信托机构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归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37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是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情况:因经营需要,重庆重交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溉澜溪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溉澜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续贷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流动贷款2000万元,供应链金融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3年期,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4%或供应链金融贷款利率不高于3.8%,具体授信总额及融资产品分配、融资利率以实际银行授信为准。重庆重交拟以持有的重庆市江津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重庆市九龙坡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坡重交”)100%的股权质押给农行溉澜溪支行;同时,九龙坡重交作为重庆重交的子公司、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拟抵押九龙坡重交位于九龙坡区西彭组团J分区J39-1/02地块(部分六),证号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092062号,面积33,520㎡的工业用地,为重庆重交该笔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不动产权的抵押担保构成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不涉及。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44,565.61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特别风险提示:因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重交因经营需要,拟向农行溉澜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续贷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流动贷款2000万元,供应链金融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3年期,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4%或供应链金融贷款利率不高于3.8%,具体授信总额及融资产品分配、融资利率以实际银行授信为准。重庆重交拟以持有的重庆市江津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九龙坡重交100%的股权质押给农行溉澜溪支行;同时,九龙坡重交作为重庆重交的子公司、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拟抵押九龙坡重交位于九龙坡区西彭组团J分区J39-1/02地块(部分六),证号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092062号,面积33,520㎡的工业用地,为重庆重交该笔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不动产权的抵押担保构成对外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担保。因被担保方重庆重交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03-01
注册资本:14,48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866号永川软件外包园产业楼A区3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次旦多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废旧材料回收及再利用;建筑材料的加工、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路面沥青材料的冷热再生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路面新型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公路、隧道、桥梁的路面特殊铺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设计及施工;品牌管理、品牌营销策划;设备租赁;普通货物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重庆重交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重交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重庆重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重庆重交、九龙坡重交分别与银行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的实现。被担保人重庆重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重庆重交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二级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期限及具体担保条件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81,808.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4,475.76万元。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44,565.61万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9%;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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