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3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还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工商登记注册对经营范围表述规范的具体要求,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附件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附件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在本次修订过程中,除上述修正案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的“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同时统一表述,将阿拉伯数字统一为中文,将“或”及“或者”统一为“或者”。
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年6月21日
附件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附件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下转C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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