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C75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上接C75版)

  附件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3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结合公司实际,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力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发挥重要指数成分股的支撑作用,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2024年完成情况

  2024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守正创新,积极作为,经营业绩保持历史较好水平,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向好,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政策得到资本市场充分认可。

  公司全面完成商品煤产销量、发电量业务目标,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营业收入3,383.75亿元,归母净利润586.7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3.48亿元,期末净资产收益率13.7%,年末资产负债率23.4%。

  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现金2.26元/股(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76.5%(2023年度:75.2%)。公司股价整体表现好于行业和市场综合指数,屡创新高,年末综合市值8,221亿元。

  三、2025年工作目标

  2025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安全为本、创新引领、高质发展”工作方针,全力抓实能源保供,坚定推进转型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统筹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确保公司“十四五”完美收官和“十五五”顺利开局。

  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目标:商品煤产量3.348亿吨,煤炭销售量4.659亿吨,发电量2,271亿千瓦时。资本开支计划417.93亿元。

  四、主要工作措施

  2025年以来,受供需周期变化影响,煤电需求偏弱运行,煤价电价持续下行,经营面临严峻挑战。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保障年度经营目标和股东回报规划落实落地。

  (一)强化能源保供责任,扎实推进生产运营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本质安全基础,确保各产业安全稳定生产。推动煤炭增储上产,优化运输网络布局,积极开展支撑性保障性煤电建设,全力抓好煤炭生产接续和电力稳定供应,确保完成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保供任务,完善煤炭购销管理新模式,助力煤炭购销体制改革落实落地,着力担当能源安全“压舱石”、“稳定器”。

  (二)着眼规划统筹作用,切实维护可持续发展

  落实“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传统能源产业清洁低碳发展,巩固一体化产业优势,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积极探索战新未来产业发展,维护中长期净资产回报水平,并适度向市场传递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增进投资者认可和信心。

  (三)深挖内部降本潜力,切实提升经营质效

  发力成本费用管控,强化现金资产精益管理,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维护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加强数智司库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进预算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财务分析对经营决策的支撑能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积极回报股东

  坚持真诚友好的股东回报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适当增加分红频次,吸引、巩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作为公司股东,与公司共享企业发展红利。经股东大会批准,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2025-2027年度的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的65%,并适当考虑中期分红。

  (五)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用好平台功能作用

  抓住时间窗口,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充分把握当前监管环境鼓励并购重组的窗口期,推进启动控股股东新一批资产注入工作。发挥国有上市公司“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优势,积极开展外部资本运作。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用好股份回购的董事会授权,发挥基金投资支持和引导作用,助力公司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治理主体功能,赋能企业管理提升

  深入推进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认真落实建设“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总体要求,推动各治理主体规范履职与效率提升。服务保障好董监高“关键少数”的全面履职尽责和持续培训赋能,优化高管薪酬考核机制,稳妥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维护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做好ESG和品牌建设,融入公司战略体系

  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ESG重点议题管理体系,系统深化治理提升,特别关注气候变化、碳管理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以高质量ESG工作推动产业转型。规范ESG报告编制披露,持续开展ESG评级提升工作,进一步打造“四化三性”一流ESG治理模式。强化公司品牌管理,持续提升品牌价值。

  (八)推进价值传递工作,健全市值管理体系

  实施“信息披露再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投资者需求导向,加大主动披露力度,提高披露信息质量,力保信息披露评价优秀。开展多维度多层次投资者关系工作,高质量召开4次业绩发布会,开展春季走访投资者、秋季反路演等系列活动,联系和服务证券分析师调研,及时校正市场预期偏差,推动资本市场对公司清晰定位、准确估值。落实市值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包含市值管理成果考核运用、管理指标监测和大幅波动应对方案等方面的市值管理体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并按监管要求定期披露行动方案举措实施情况。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可能根据政策、环境和市场情况调整,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3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6月20日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非执行董事李新华因公请假,委托非执行董事康凤伟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会议由执行董事张长岩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按照《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按照《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按照《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修改《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焦蕾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长岩先生同日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关于中国神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六)《关于召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6月20日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2人,袁锐监事因公请假,委托唐超雄出席并代为投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超雄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以特别决议案形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按照《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2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

  (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执行董事张长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非执行董事李新华先生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股东代表监事袁锐先生因公请假;

  3、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A股类别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 H股类别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股东周年大会议案7、议案8,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2、股东周年大会还听取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及王虹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该等报告无需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杨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年6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