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伟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因公务原因,周易、刘长春、彭冰3位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因公务原因,于兰英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或人民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A股及H股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15日,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6.0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议案名称: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议案名称: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议案名称: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议案名称: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 2024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6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即子议案6.01《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4《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5《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06《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6项子议案。
2、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11,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6.01、6.02、6.03、6.04四个子议案。
子议案6.01《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73,481,636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6.0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89,065,418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6.0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我公司董事。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6,233,206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6.04《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省苏豪新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同时担任我公司董事,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也是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省苏豪新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77,873,788股,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5,838,367股,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130,000股,江苏省苏豪新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700,000股。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豪新智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黄笑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自2024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公司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43名激励对象存在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标、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438,495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7.22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5,933.90元。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438,495元,由人民币9,027,302,281元变更为人民币9,026,863,786元。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该项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本次回购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7.22元/股-每股派息额0.37元/股=6.85元/股。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适用的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和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孰低值,即人民币6.85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也将相应调整。上述调整需在完成利润分配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8月4日
(二)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联系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387272
传真:025-83387784
邮编:210019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20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刘长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刘长春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长春董事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刘长春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如下: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晋永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王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晋永甫先生将接替刘长春先生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王莹女士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责,任期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晋永甫先生和王莹女士的任职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
晋永甫先生和王莹女士的简历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以及2025年5月21日公告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晋永甫先生在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王莹女士在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长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刘长春先生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发展战略委员会(共5人):张伟先生、周易先生、陈仲扬先生、晋永甫先生、张金鑫先生,其中:张伟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全胜先生、王莹女士、彭冰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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