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5-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终审判决,现处于立案执行阶段;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诉讼标的额为7,297.64万元(原始评估出资额),对公司损益影响尚无法确定。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目前,经公司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第三方税务专业机构于2025年4月7日出具的书面意见,综合研判后,初步预计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涉诉土地过户事项不会因税款问题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执行通知书》要求的支付案件执行费等经济义务,剩余履行权证过户将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妥善推进。因该诉讼涉及多个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最终解决,故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不排除被司法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可能性。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实际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悦升公司”“原告”)。法定代表人:罗立贵
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金堂公司”“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叶宏森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合悦升公司因与公司及汉金堂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确认被告未履行其作为汉金堂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2、依法判令被告履行出资义务,将证号为WP国用(2000)字第150号、WP国用(2000)字第1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权属登记至汉金堂公司名下,并承担相关税费;
3、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出资义务,办理其以实物出资的索道大厦变更登记至汉金堂公司名下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确保汉金堂公司能够依法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以及实现权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送达费、评估费、拍卖费、产权过户费等)。
2024年3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鄂0192民初3153号),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案涉WP国用(2000)字第150号、WP国用(2000)字第1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2、驳回原告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本案案件受理费406,6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二审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例受理费406,682元,由上诉人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年9月30日,终审判决六十日执行期满,公司尚未就诉讼事宜与原告取得和解,并仍在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妥善处理。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合悦升公司委派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要求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30日内,应依据[2023]鄂0192民初3153号《民事判决书》、[2024]鄂01民终6960号《民事判决书》,将案涉WP国用(2000)字第150号、WP国用(2000)字第1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若公司不能按照以上通知内容履行义务,合悦升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9)、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6)、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36)、2025年4月9日披露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自本案终审判决后,公司始终在与原告积极协商,努力推进该事项得到妥善处理,但由于该事项涉及到多个历史遗留问题,该案判决结果尚未执行,上述土地使用权尚未变更至汉金堂公司名下。
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2025)鄂0192执3794号),函告公司:
1、履行(2024)鄂01民终6960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本案执行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般诉讼、仲裁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相关章节以及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6)中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主要系合同纠纷,涉案总金额约1,364.15万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截至目前,经公司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第三方税务专业机构于2025年4月7日出具的书面意见,综合研判后,初步预计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涉诉土地过户事项不会因税款问题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执行通知书》要求的支付案件执行费等经济义务,剩余履行权证过户将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妥善推进。因该诉讼涉及多个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最终解决,故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不排除被司法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可能性。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实际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