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454,476.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99%。
2、 本次被担保对象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和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9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5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四份担保合同,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度为2亿元。
2、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额度为14,067万元。
3、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2亿元。
4、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县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500万元。
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54,567万元,其中有37,300万元担保额度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调配而来。上述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选矿;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 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债权:债权人与宏大工程在2025年 6月23日至2027年8月26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限度:2亿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宏大工程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工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3、被保证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其与宏大工程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限度:14,067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与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依据与宏大工程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
4、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2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支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立国内保函协议》。
4、被担保的本金数额: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规定确定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59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454,476.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99%,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