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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年6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5%,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86,372.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0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原定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5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如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完成,预计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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