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3.86元/股(含)
● 调整前回购数量:约为375,000股至625,000股
● 调整后回购数量:约为556,999股至928,332股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年6月24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5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人民币不超过80.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5)。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回购报告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现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8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4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转增股本,上述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5,747,92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0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04,747,925股,合计拟转增51,326,483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04,747,925×0.49)÷105,747,925≈0.4854。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0-0)÷(1+0.4854)≈53.86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53.86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556,999股至928,3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5%至0.59%,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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