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2人,代表股份1,988,211,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08,671,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6人,代表股份879,539,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7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8人,代表股份147,875,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7,15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4人,代表股份120,715,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972,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1,14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弃权1,092,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36,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59%;反对1,14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1%;弃权1,092,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1%。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964,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0%;反对1,15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弃权1,092,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28,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04%;反对1,15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8%;弃权1,092,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952,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1,161,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1,097,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16,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3%;反对1,161,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6%;弃权1,097,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95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1,16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1,097,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16,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6%;反对1,16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3%;弃权1,097,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50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2%;反对949,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7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69,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66%;反对949,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0%;弃权7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4%。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2,756,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6%;反对4,24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弃权1,204,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2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12%;反对4,24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0%;弃权1,204,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450,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87%;反对43,804,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32%;弃权957,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1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302%;反对43,804,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226%;弃权957,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2%。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645,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58%;反对52,79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55%;弃权7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0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760%;反对52,79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40%;弃权7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2,836,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6%;反对4,498,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弃权8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49%;反对4,498,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24%;弃权8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056,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1,391,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弃权7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2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25%;反对1,391,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7%;弃权7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审议《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21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3%;反对1,04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弃权954,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73,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63%;反对1,04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6%;弃权954,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5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93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1%;反对1,192,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9%;弃权963,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2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25%;反对1,192,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2%;弃权963,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2%。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3、审议《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69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84%;反对52,523,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7%;弃权992,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60,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105%;反对52,523,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185%;弃权992,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914,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4%;反对1,494,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弃权8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7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2%;反对1,494,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弃权8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2%。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214,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5%;反对92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弃权1,07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7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0%;反对92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1%;弃权1,07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志辉、王泽骏、王伟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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