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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25-065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债券简称:25深高Y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建大厦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为公司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银行。

  ● 现金管理业务名称及金额:结构性存款,合计人民币120,000万元。

  ● 履行审议程序:有关事项已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低,但不排除其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近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立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来源为支取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建大厦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办理的合计人民币12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

  (三)本次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建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认购人民币12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见下表:

  

  注: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董事会审批的授权范围内。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并持续关注现金管理产品的变动情况,控制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业务风险揭示

  本次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低,但不排除该项业务受宏观经济、市场影响产生不确定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由大型国有银行发行,属于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认购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认购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每个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有关详情可参阅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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