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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7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因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结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待支付款项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2)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3)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节余原因

  资金节余主要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后续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后续的款项支付,直至所有待支付合同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收益与手续费差额等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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