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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东海云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海云天”)持有公司股份28,45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37%;股东深圳市投控东海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海一期”)持有公司股份6,37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59%。

  上述股份均为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4年4月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东海云天及东海一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653,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98%。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东海一期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且投资公司的期限已超过60个月,因此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海一期按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东海云天及东海一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东海云天及东海一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均为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海云天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公司完成东海云天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以期限较长者为准)内,东海云天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东海云天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东海云天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东海云天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如东海云天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至不足5%,则东海云天减持公司股份不再受本款承诺的约束。

  (3)东海云天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或现有规定在未来发生变更,则从其规定。

  (4)作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海云天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东海云天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依据届时法律法规要求,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5)若东海云天违反本承诺函,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东海云天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则东海云天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东海云天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若因东海云天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东海云天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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