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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5-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484.44万份

  3、行权人数:113人

  4、行权价格:12.295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日期为2025年6月29日-2026年5月2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22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1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于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25.12万份,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审议通过,上表已剔除前述原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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