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截至2025年6月2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70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5元/股,最低价为5.20元/股,回购均价6.91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1,670,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经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于2025年3月27日将其持有的100,200,000股公司股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过户给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亿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021123),本次已回购股份将于2025年6月25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 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03,865,600变更为1,989,16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婷、张志宏持有公司权益变化情况如下:
七、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705,600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安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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