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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9号梧桐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74,991,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12人,代表股份9,734,7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季占璐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刘兆维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胡正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玫律师、陈媛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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