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艾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长简历如下:
艾磊,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曾任钢研总院院务企划部副主任,企划部主任,中国钢研董事会秘书,微山湖矿董事长,山东钢研中铝稀土董事长,钢研高纳董事长,中国钢研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有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有研新材董事。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31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吕保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简历如下:
吕保国,男,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稀贵所副所长,有研亿金副总经理。现任有研亿金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有研翠铂林董事、总经理,有研亿金(山东)董事,有研新材党委书记、董事。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汪礼敏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吴玲女士、陈磊先生、王国平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庞欣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列席会议,见证律师林光明先生、吴超强女士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大会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光明、吴超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6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汪礼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艾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吕保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方案为:增选艾磊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增选吕保国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其他专门委员会召集人保持不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同意有研新材2025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经营班子代表签订组织绩效考核责任书。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以不低于评估值10,954.24万元,公开挂牌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实施方案》和《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融资增资协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研稀土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计划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包括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设备,挂牌底价不低于标的资产评估值10,954.24万元。
●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交易概述
硫化锂材料是有研稀土自主研发成功的新产品,主要用作生产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原材料,已实现小批量销售。基于公司主责主业及发展战略不涉及硫化锂及相关方向;硫化锂大批量生产涉及大宗危险化学品,公司在大规模化工产业领域缺乏管理经验;硫化锂材料的应用仍处于早期阶段,产业发展周期长,难以准确把握市场及技术走向等原因,为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经公司综合评估后,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包括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设备,挂牌底价不低于标的资产评估值10,954.24万元。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总额为10,954.24万元,其中两项在途专利评估价值为107.82万元,设备评估价值为196.65万元,专有技术评估价值为10,649.78万元。本次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0,757.82万元,增值率为5,476.85%,增值主要来源于专利及专有技术。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本次转让资产的事项需在指定的交易所公开挂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最终受让方通过竞拍结果确认。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两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1、无形资产
(1)2项在途专利情况如下:
(2)固态电解质用硫化锂生产技术
该技术主要包括固态电解质用硫化锂生产技术相关的高纯硫化锂合成方法、工艺及设备等,为有研稀土自行研发、单独所有,目前已经建成了吨级固态电解质用硫化锂材料生产线,实现小批量生产销售。
上述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0元。
2、固定资产
硫化锂生产线配套的相关设备共13台套,其账面净值196.42万元。主要包括激光粒度仪、气体管路系统、烧结炉、手套箱等。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可能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具体详见后续进展公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雄安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及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公司拟挂牌交易资产涉及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了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结合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后,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于设备类资产及专利技术按照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专有技术按照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具体结果如下:
本次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0,757.82万元,增值率5,476.85%,增值主要来源于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
重要评估假设:(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4)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5)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7)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8)本次交易为挂牌交易,假设摘牌人有专业能力可以使用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进行生产且无需投入更多资本性支出来到达预测产能。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有研稀土按照评估值10,954.24万元为交易决策的参考依据,在指定的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对手尚不明确,最终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持续披露本次公开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特别是专利及专有技术,属于高溢价转让,是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体现,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实力和影响力;通过转让获得资金,进一步加大主营业务的科技投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孵化良性循环。本次转让符合有研新材的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值,且通过在评估值基础上竞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持续披露本次公开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发挥国内靶材行业领军优势、打造全球一流材料企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有研新材”)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亿金”或“目标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有研亿金以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10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4,994,265,800.00元为基准,进行增资扩股。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期基金”)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18,280.44元,占增资后有研亿金注册资本5.67%,二期基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投资总额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249,181,719.56元计入资本公积。
● 公司放弃本轮融资的优先认购权。本轮融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有研亿金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94.33%,有研亿金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本轮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在签署中,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尚未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有研新材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立项的议案》,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研新材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投资方、投资金额等事项。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发挥国内靶材行业领军优势、打造全球一流材料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有研亿金以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10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4,994,265,800.00元为基准,进行增资扩股。二期基金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18,280.44元,占增资后有研亿金注册资本5.67%,二期基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投资总额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249,181,719.56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权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集成电路领域靶材研发及靶材相关经营业务,如高纯材料能力提升、粉末冶金靶材开发、加工能力提升等。
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研新材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本轮融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01-6
4、注册资本:20,415,0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N9JK2F
6、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2日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前十大股东情况:
9、关联关系:二期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二期基金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至3层01
4、法定代表人:杨海
5、注册资本:84,6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61900N
7、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8、经营范围:稀有和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和衍生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浆料、机械电子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稀有及贵金属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稀有及贵金属相关材料、仪器、零部件设备的研制;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本轮增资前后有研亿金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A00064号】,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有研亿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9,426.58万元,与审计后的有研亿金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值相比,增值率为187.80%。本轮融资投前估值以评估价值499,426.58万元为准。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1、增资方案
(1)经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以丙方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10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4,994,265,800.00元为基准,进行增资扩股。丙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6,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896,818,280.44元,甲方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18,280.44元,占增资后丙方注册资本5.67%,甲方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投资总额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249,181,719.56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扩股”)
(2)本次增资前,丙方的股权结构为:
增资扩股完成后,丙方股权结构为:
2、增资价格
本次增资扩股交易,各方一致同意以经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2024年9月30日丙方10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进行增资扩股,甲方投资总额为300,000,000.00元,取得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50,818,280.44元新增注册资本。甲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保证金90,000,000.00元,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甲、乙、丙方均同意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已转为增资价款的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0.00元划转至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增资价款的支付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的增资价款余款一次性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4、增资扩股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增资扩股不涉及任何企业职工安置事宜。
5、增资扩股的税收和费用
(1)增资扩股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增资扩股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由各方依法自行承担。
6、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利安排
(1)增资扩股后各方同意增资后的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设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任期、议事方式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甲方缴纳增资扩股的全部增资价款且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董事会仍有5名董事席位,其中甲方有权推荐1名董事,乙方有权推荐3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设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丙方公司章程规定产生;公司管理层全部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3)甲方缴纳增资扩股的全部增资价款且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甲方成为丙方股东,公司应当且乙方应当促使公司,向甲方交付与集团成员相关的下列文件: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五十(150)日内,向甲方提交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出具的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2)在每个会计季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向甲方提交未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季度财务报表;
3)甲方可能要求的依照法律法规股东有权了解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和产品研发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旨在加速有研亿金在集成电路靶材领域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融入集成电路产业生态,提升行业地位和持续发展能力。本轮融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作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拥有对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在签署中,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尚未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
至2025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下午13:00—13: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023601
3、传真:010-62362059
4、电子邮箱:yanhuan@gria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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