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11日
●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6月30日
●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50.00万股
● 授予价格(调整后):24.98元/股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21人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
(二)授予价格(调整后):24.98元/股
(三)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调整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0,764.0874万股的2.37%。其中,首次授予6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04%;预留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6%,约占本次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96%。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取X1和X2的孰高值。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注:上述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B+、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情况
(一)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成,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应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28元/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98元/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共计78.4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64.40万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将拟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权益直接调整至预留部分。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16人调整为387人,本次授予的股票权益总量不变,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214.70万股调整为1136.30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由115.30万股调整为193.7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550.70万份调整为486.3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由49.30万份调整为113.70万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664.00万股调整为650.0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66.00万股调整为8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股票变动情况,该股票变动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16日出具了“[2025]518Z007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1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25年6月1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田天胜等121名股东缴纳的行权款合计人民币162,370,000.00元,已缴存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9550880072986100159账号中,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500,000.00元,人民币155,870,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期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八、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314,140,847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64元/股。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07,640,847股增加至314,140,84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30,000股,占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总股本的28%。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的27.42%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本期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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