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罗志强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373,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55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9,943,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429,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4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7名,代表股份429,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4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1.01《选举罗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9,943,77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罗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安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9,943,784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安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2.01《选举沈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9,943,785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沈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金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9,943,77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金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80,279,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5,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081%;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0,279,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5,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081%;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26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3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80,26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3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26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3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0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26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3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07《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26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3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26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35%;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5-04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1、 非独立董事:罗志强先生(董事长)、安力先生;
2、 独立董事:沈旺先生、金剑先生;
3、 职工代表董事:罗建校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5名董事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及2025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 审计委员会:沈旺先生(主任委员)、金剑先生、罗建校先生
2、 战略委员会:罗志强先生(主任委员)、罗建校先生、金剑先生
3、 提名委员会:金剑先生(主任委员)、沈旺先生、罗志强先生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剑先生(主任委员)、沈旺先生、安力先生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沈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本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辞任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 总经理:罗志强先生
2、 副总经理:张华先生、胡友明先生
3、 财务总监:孙维庆先生
4、 董事会秘书:蔡超威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蔡超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人:蔡超威
电话:0574-58968850
电子邮箱:joy@joy-nb.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骁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安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骁骁先生、安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罗志强,男,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美嫁衣执行董事、总经理,喜悦包装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振涌冲压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喜悦智行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罗志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963,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通过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策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0%;通过宁波旺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旺科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通过宁波君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科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1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罗志强先生与持股公司5.30%股份的罗胤豪先生为父子关系,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天策控股为罗志强先生控制的企业。除上述情形外,罗志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志强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华,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集保物流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方案解决高级经理,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喜悦智行副总经理、技术部负责人、重庆共悦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华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友明,男,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苏州思品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喜悦智行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友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胡友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友明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维庆,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海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喜悦智行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维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孙维庆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维庆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蔡超威,男,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喜悦智行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喜悦智行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蔡超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蔡超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超威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新一届董事会尽快投入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该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罗志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罗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旺先生、金剑先生、罗建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沈旺先生担任。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罗志强先生、罗建校先生、金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罗志强先生担任。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金剑先生、沈旺先生、罗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金剑先生担任。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金剑先生、沈旺先生、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金剑先生担任。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公司治理的需要,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对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罗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胡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0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维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孙维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0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超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蔡超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新设<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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