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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签署校企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以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本次合作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其他风险提示内容: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简介: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现有37个学院(系),4所附属医院,覆盖了文、理、工、医、交叉等13个学科门类。现有教学科研岗教师6682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四川大学杰出教授9人,高端人才800余人。拥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基地22个,碳中和集成攻关大平台等省部级科研基地100余个。

  (二)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总部,双方以书面的方式签署了本协议。

  (四)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触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四川大学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以“企业出题,联合答题” “揭榜挂帅”模式,围绕甲方水处理、固废资源化、氢能、储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及双碳发展需求和乙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建立创新合作机制,全面推动双方深化校企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共建四川大学-海天集团联合创新研究中心。

  (1)双方共建“四川大学-海天集团联合创新研究中心”(非独立法人、非实体的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有组织、成体系地深化校企双方科技合作,财务上应实现独立核算。

  (2)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新产品新技术开发;2)工程项目技术支持;3)技术发展规划;4)科研项目申请和鉴定(评价);5)科技成果报奖;6)专利技术申请;7)提供信息咨询服务;8)为企业进行相关技术培训;9)建立专家队伍。

  2、共同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1)联合科技创新。

  (2)共同争取项目支持。

  (3)进一步共同培育重大成果。

  3、人才交流与培养。

  双方加强在人才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力度。

  (三)合作机制

  1、具体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和工程项目技术方案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合同的方式进行,对于每一个项目由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与乙方的责任和权益,如经费及支付方式、研发进度、技术指标和收益分配等。

  2、项目完成后,研究中心应提供验收报告,如需进行鉴定(评价)或报奖,则还需包括符合鉴定(评价)或报奖要求的各种资料。

  (四)合作费用

  1、研究中心建设周期设定5年,甲方总计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原则上1000万元/年)的资金作为研究中心产学研专项资金,用于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和运行费用。自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50万元运行经费作为第一年的“一事一议”具体项目的前期资金。第二至第五年50万元/年的运行经费包含在当年的“一事一议”《项目技术合同》中支付给乙方。每年度的专项资金金额根据具体项目“一事一议”,在各项目立项评审通过后,按另行签署的《项目技术合同》约定实施及支付。

  2、每个具体技术产品开发项目或工程项目立项后,由研究中心领导小组审定该立项项目合作费用金额,甲方按照审定后的合作费用金额,拨付专项资金至乙方银行账号。

  公司后续将根据“一事一议”《项目技术合同》具体金额,按相关规定提交上会审议。

  (五)知识产权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如果该项目有另行签订合同,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没有单独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约定份额的,则双方各占50%。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约定,将甲乙双方共有成果提供给第三方,或透露给第三方相关技术,另外一方均有权要求停止、撤销相关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此所获取的全部收益。

  2、甲方如不能按约定拨付项目专项经费(特殊情况约定除外),除应承担继续拨付相应款项外,还应负担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在甲方未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之前,乙方将不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甲方也不得再以研究中心的名义继续从事任何活动。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后续协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 报备文件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四川大学 校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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