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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豪威集团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6月24日,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触发“韦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如再次触发“韦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 自2025年12月24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韦尔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韦尔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2,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号”文同意,公司2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韦尔转债”,债券代码“113616”。

  根据有关规定及《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韦尔转债”存续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7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22.83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韦尔转债”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鉴于公司已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22.83元/股调整为222.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22.52元/股调整为164.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64.44元/股调整为164.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4、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完成发行31,000,000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股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A股股票数量为31,000,000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GDR14.35美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64.36元/股调整为162.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62.80元/股调整为162.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6、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62.66元/股调整为162.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三、关于转股价格不向下修正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2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公司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若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2025年12月24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韦尔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豪威集团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并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并同意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若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12月24日起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计算,若“韦尔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实现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目的,根据《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并将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草案)》,并将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同意委任总经理王崧先生、刘绮华女士为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计划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委任董事贾渊先生替代王崧先生,委任董事会秘书任冰女士替代刘绮华女士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该等委任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变更为贾渊先生、任冰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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