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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菱精工”)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皖06执32),因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等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捷登零碳未履行,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申请立案执行,捷登零碳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被执行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捷登零碳持有公司股份12,6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其中被冻结数量5,667,300股,被标记数量7,00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

  二、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1、拟强制执行原因:因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捷登零碳未履行,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申请立案执行,捷登零碳质押给其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前期已被司法冻结。现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申请处置上述5,000,000股股份。

  2、拟强制执行股份数量及比例:捷登零碳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3、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4、拟强制执行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强制执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拟强制执行区间:具体时间区间以最终执行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捷登零碳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可能发生的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表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更正影响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现金流量表,不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更正,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更正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基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的需求,公司对前期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发现报告中部分信息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本次更正主要原因是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存在部分科目重分类错误:

  (一)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款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导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调减8,012,089.86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调增 8,012,089.86元;

  (二)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的款项原计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8,000,0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元,本次更正后调整到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导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科目调增38,000,000元;

  (三)支付使用权资产的租赁费重分类错误,原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1,666.67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1,877.09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44,756.42元,本次更正后调整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导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增2,408,300.18元。

  上述调整系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导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出现差错。本次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报告更正事项具体情况

  单位:元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一致同意审议通过本次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更正《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相关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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