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6月25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精医疗”)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强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
至2025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 -4: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8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 请参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邮编:102600
电话:010-56330938
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1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19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配套工程设施建设等事项已基本完工。然而,由于募投项目的子项目“神经管鞘”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线结构和注册计划有所调整,同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此举在降低相关产品医疗费用、惠及广大民众的同时,也对医疗产品的临床市场环境与竞争格局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在上述研发项目中亦在积极探索更优技术路径,导致项目进度低于预期。
(三)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注: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2,0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暂未赎回,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23.8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受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线结构和注册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该募投项目的子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管理并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盲目追求资金执行进度,重点把控项目质量与成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7年6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研发子项目的设备购置、材料采购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2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19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的概述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取消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奥精”)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取消实施地点浙江嘉兴。嘉兴奥精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内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将退回至奥精医疗募集资金专户中。该募投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奥精器械”)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北京奥精器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基本情况
停止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人工皮肤”进行继续投入;新增子项目“矿化胶原/硫酸钙/磷酸钙自固化骨水泥”,实施主体为奥精医疗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奥精健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概况
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更好地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拟调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后,嘉兴奥精不再是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奥精器械将新增成为实施主体之一。嘉兴奥精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内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将退回至奥精医疗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北京奥精器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依据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后续推进安排,以增资或借款等形式,将嘉兴奥精退回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北京奥精器械等其他实施主体,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0D1UP6X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1层、2层、3层、4层北侧
法定代表人:黄晚兰
注册资本:3,900.46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生产胶原蛋白海绵及人工骨修复材料;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系奥精医疗全资子公司,奥精医疗持股1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情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概况
基于研发进展、资金安排和商业化前景考虑,公司拟停止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人工皮肤”进行继续投入,并将新增子项目“矿化胶原/硫酸钙/磷酸钙自固化骨水泥”,实施主体为奥精医疗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原因
在“人工皮肤”项目立项之初,其目标是实现人工表皮和人工真皮的双重修复。公司开展了大量研究探索,并对前期成果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然而,随着项目进展的推进,在产品转化效率和临床适用性方面,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逐渐显露出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产品在技术端和销售端上的临床反馈,公司决定进行必要的战略调整,停止对该项目的继续投入。
意外伤害、先天因素、后天疾病以及手术等因素导致的骨损伤,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虽然骨组织具有自我修复和再生的能力,但修复过程较为缓慢,给患者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此外,根据骨缺损面积的大小、缺损部位的不规则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裂纹等情况,还需要设计较为复杂的治疗方案。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骨缺损发生率持续上升,而目前缺乏相对有效且便捷的治疗方法,这已成为医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矿化胶原/硫酸钙/磷酸钙自固化骨水泥”作为一种具有再生功能的骨水泥填充材料,具有引导骨组织再生和可生物降解的特性,其临床用途主要是填充骨骼系统中因创伤或手术造成的非承重性空洞或间隙。公司前期在骨水泥产品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和专利布局,拥有研发、放大、型检、临床评价等经验,将有助于本项目的顺利推进,更好地应对集采带来的产品多样化需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和适用范围,提升公司创新水平及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研发能力可以保障项目后续实施
作为技术密集型的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企业,公司坚持长期研发投入战略,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在细分领域建立领先优势。当前研发技术储备覆盖高端再生医学材料研发、新型植入类医疗器械产品设计、先进生产流程和制造工艺等关键环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长期的发展中,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能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化产品。
(二)优秀的研发团队可以为研发提供技术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组建了具有生物医学、新材料、医疗器械等多领域复合型的研发团队,围绕高端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开展持续性的研发,并承担了众多国家级和省部级的重大研发项目,公司已经建立完整的产品研发体系和架构,不断引进多学科多技能高端人才,完善和优化研发团队梯队建设。丰富的人才储备将为公司研发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是基于相关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相关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一)产品上市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的过程经历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技术和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期间如果出现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研发效率降低或资金需求无法满足等不利因素,产品研发进度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出现在研产品开发速度落后、上市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二)市场竞争及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此外,在产品研发成功后,如果公司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可能会导致无法快速扩大销售规模,或无法有效获得医生、患者的认可,将面临产品商业化的表现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政策变化风险
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的经营模式、产品技术研发及药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和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而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