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帝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丁北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潘叶钊先生为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董事会同意拟新增“一照多址”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81号、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83号”,即公司住所拟由“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一照多址企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冬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担任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冬柏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冬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一照多址的具体事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拟新增“一照多址”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81号、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83号”,即公司住所拟由“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一照多址企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2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郑丹敏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5年7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议案1、2请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未填报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丁北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丁北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北辰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丁北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北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丁北辰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北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丁北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丁北辰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有效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孙冬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担任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孙冬柏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冬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丁北辰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冬柏: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机械工业部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腐蚀过程系副主任、学校科技处处长、校长助理、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南海研究院院长、“中山大学”号科考船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现任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海洋科学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截至目前,孙冬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孙冬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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