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224,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0,224,719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期间,2024年12月31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共行权2,550,700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了2,550,700股。
公司以2.80元/股的回购价格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共计44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为1,251,6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了447,000股。
综上所述,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4年12月31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如实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行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224,7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1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0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三)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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