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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上接D40版)

  (上接D40版)

  王晔先生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青岛市科技进步特等奖1次,并先后荣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标准化十佳人物”、山东省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累计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10余项,拥有授权专利86项,参与起草并发布的国际标准1项、国家/行业标准6项。

  王晔先生从事科研工作30年,拥有对前沿科技的全球视野与战略眼光,并具备将前沿科技与核心业务融合的丰富经验,对从科技到产品创新全体系流程及研发管理有深刻理解,以及具备成熟的研发系统架构落地能力和深入实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晔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部分企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王晔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翠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硕士。曾任海尔集团海外法务部总监;2012年至今任海尔集团商业总法律顾问、海尔集团法律合规执行委员会主任、知识产权合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翠美女士曾获ALB年度女性律师大奖等荣誉称号。

  张翠美女士拥有全球视角,对于公司治理、体系搭建、风险预判、交易设计、价值创造等方面拥有专业洞察与战略贡献。在合规治理、知识产权合规、投融资并购等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工作经验与深刻理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翠美女士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部分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翠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张翠美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春祥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1993年担任航天部815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1995年担任赛特安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起至今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委员会主任、首席科学家;2020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春祥先生曾在2006年荣获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奖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08年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09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2年荣获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作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与6个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主持取得17项专利成果。

  王春祥先生对控制系统及驱动技术拥有丰富的研究和开发经验。在工作期间,主导并完成了电梯专用控制系统的群控系统开发、低压变频器的开发、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筑起重机作业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机器人第四代控制柜的开发等公司重点研发项目。

  王春祥先生从事研发工作30余年,对控制技术有深刻的理解。曾经在技术迭代的浪潮下,依据前瞻性的判断,带领团队引领了整个电梯控制行业的技术变革,并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电梯控制行业标准的制定,通过技术创新为公司在电梯控制领域获得了全球领先的产业地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王春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春祥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4,027,95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12%。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王春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蕾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北京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王蕾女士自1995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约30年,其中2000年至2002年在普华永道英国伦敦办公室工作,2007年成为审计部合伙人,多年来负责了多家A股、H股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资本市场交易相关服务。此外,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王蕾女士作为普华永道北方区风险管理合伙人负责事务所内部及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

  王蕾女士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为众多大型央企、国企、民营企业提供审计服务,以其丰富的经验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审计、公募REITs发行和重组改制暨境内外上市等工作,并为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包括会计核算、内控建议、风险管理、流程优化、财务管控以及企业融资相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等。

  王蕾女士具有长达30年的丰富的审计和财务咨询工作经验,拥有国际视野与跨境资本运作经验,对风控体系与公司治理具有深刻理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王蕾女士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王蕾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王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坚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学士,中欧商学院EMBA。曾任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工程师、洛克希德·马丁子公司加州图形设备公司(中国)技术部经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政府事业部总经理、龙图软件公司总经理、思科(中国)系统公司副总裁。

  张坚先生现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人民大学商学院、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授课老师,中国石油化工管理学院客座教授,惠普商学院、施耐德学院、微软加速器、高瓴资本、领教商学堂、量子教育、博商学院、营创书院、格局商学特聘讲师。主要讲授课程包括:绩效指导与管理、大客户经营艺术、解决方案式销售方法、销售团队高效管理、渠道营销策略与实践、区域客户营销策略与管理、企业战略落地等。著有畅销书《大客户销售心法》、《关键客户管理》。荣获2021、2022、2023、2025年湛庐年度大会年度思想引领者大奖,2024年湛庐年度最佳作者奖,2021年量子大学“口碑专栏作家”大奖,2022年量子教育“影响力大咖”奖,“销售与管理”杂志专家团成员。

  张坚先生沉淀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与管理经验,拥有全球化业务治理经验、战略销售体系的构建能力以及组织进化的赋能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张坚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张坚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坚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文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上海大学复杂系统智能测控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人工智能及医工交叉研究中心副主任,仪器仪表与自动化装置教研室主任。

  周文举先生曾在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工作,在著名的阿瑞纳机器人实验室担任研究员,在世界500强企业英国Vitec Videocom集团公司担任机器人工程师。学术兼职包括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嵌入式仪表与系统技术分会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具身智能专委会委员、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IEEE TEMS-SMD(国际智能医疗数字化委员会)委员等。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省部级重点和企业科技攻关等项目共30余项。在Nature Communications(自然子刊)、IEEE Transactions on Cybernetics、IEEE Transactions on Multimedia、IEEE Transactions on Circuits and Systems for Video Technology、Medical Image Analysis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

  周文举先生曾获第六届中国人工智能“吴文俊”科技进步奖(排名第一),2023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科研成果入选“2023中国智能制造十大科技进展”。带领团队获得2023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第五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一等奖等称号。

  周文举先生拥有全球工业界与学术界的双重背景,对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多模态感知等前沿科学领域拥有深入研究,对智能系统核心技术突破与产业转化路径具有深刻洞见。对技术标准化与产业生态构建拥有战略级规划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周文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文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周文举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周文举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周文举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5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5万元。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次年发放。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5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SIGRINER AUTOMATION (MFG)SDN. BHD(以下简称“SIGRINER AUTOMATION”)以及上海浩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浩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20万元。

  1、海尔集团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二)项的规定,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024年度公司向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服务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84万元。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服务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20万元。

  2、公司现持有SIGRINER AUTOMATION的50%股权,且公司副总经理蔡亮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SIGRINER AUTOMATION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第四款的规定,SIGRINER AUTOMATION为公司关联法人。

  2024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2.96万元。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3、公司现持有上海浩疆的35%股权,且公司现任董事纪德法先生担任上海浩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上海浩疆为公司关联法人。

  2024年度公司向上海浩疆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5.82万元。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上海浩疆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4、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计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2) 经营状况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关联方SIGRINER AUTOMATION

  (1)基本情况

  

  (2)经营状况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SIGRINER AUTOMATION的50%股权,且公司副总经理蔡亮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SIGRINER AUTOMATION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第四款的规定,SIGRINER AUTOMATION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SIGRINER AUTOMATION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方上海浩疆

  (1)基本情况

  

  (2) 经营状况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上海浩疆的35%股权,且公司现任董事纪德法先生担任上海浩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上海浩疆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浩疆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2025年度本公司因向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服务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20万元。

  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SIGRINER AUTOMATION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2025年度本公司因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上海浩疆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2025年度本公司因向上海浩疆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海浩疆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5年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5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时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由于公司董事作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便于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5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1-15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16-27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2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提案17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6-8、提案16-2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3、5、15、16-23、25-27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5、提案16-2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5年7月11日16: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801。

  (2)会议联系电话:021-69896737。

  (3)会议传真:021-69926163。

  (4)会议联系人:万正行。

  (5)联系邮箱:step@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5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蕾女士 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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