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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62版)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

  至2025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7月09日-7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klec@klec.com.cn),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7月10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萍(董秘)

  联系电话:0571-884091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联系邮箱:klec@klec.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从10,956.40万股变更为15,338.96万股,现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2,869,2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6,016,88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2,869,20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09,56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12,800元,转增43,825,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3,389,60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2,869,2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6,016,880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下转D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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