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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田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025年6月9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由七名董事组成,现变更为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同时,取消了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职能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现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原由魏嶷先生、吴文芳女士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魏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现调整为:

  由魏嶷先生、吴文芳女士及刘正奇先生组成,其中魏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原由李军先生、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李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不作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原由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李军先生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顾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不作调整。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原由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顾诚先生、李军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吴文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

  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田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项议案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杨子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5-02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大会选举张溯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

  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由七名董事组成,现变更为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由原七位董事李军先生、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俞洋先生、沈巍先生、黄雄先生,与2025年6月26日公司职代会选举的张溯枫女士,以及同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的刘正奇先生组成。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张溯枫  女,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浦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综合柜员、人事部人事专员,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合规稽核部风控、总经理办公室综合秘书、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自营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副总经理,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审计部总经理、纪委副书记兼纪律检查室主任。

  张溯枫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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