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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国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11人,代表股份数量50,58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1145%。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量49,362,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53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数量1,220,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19%。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07人,代表股份数量11,687,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71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数量10,4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9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6人,代表股份数量1,220,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1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477,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7%;

  反对79,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581,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99%;

  反对79,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65%;

  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3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499,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8%;

  反对79,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60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850%;

  反对79,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65%;

  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472,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2%;

  反对79,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57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488%;

  反对79,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65%;

  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4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511,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2%;

  反对64,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

  弃权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6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3821%;

  反对64,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516%;

  弃权7,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491,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

  反对64,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

  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59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165%;

  反对64,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482%;

  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53%。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515,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

  反对67,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6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219%;

  反对67,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738%;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3%。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477,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9%;

  反对64,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

  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582,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50%;

  反对64,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482%;

  弃权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568%。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514,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

  反对67,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618,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082%;

  反对67,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815%;

  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0,515,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8%;

  反对64,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

  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619,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50%;

  反对64,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482%;

  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8%。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非独立董事王国红先生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89,3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93,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7831%。

  10.02非独立董事王小刚先生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87,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9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7652%。

  10.03非独立董事马亚先生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87,2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91,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7653%。

  10.04非独立董事杜毅女士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87,2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91,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7653%。

  10.05非独立董事张淮先生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67,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71,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596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独立董事敬云川先生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68,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72,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6031%。

  11.02独立董事石彦文女士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67,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71,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5952%。

  11.03独立董事吕天文先生

  表决结果为:

  同意49,367,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71,6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5944%。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垯全律师、张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朱建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届时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建刚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铁道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工作于北京二七通信工厂,2000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视讯部工程师、视讯部副经理、售后服务部经理、售后服务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售后服务中心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朱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6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国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于2016年4月发布的《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社会责任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印章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国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王国红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王小刚、马亚、张淮、吕天文;

  2、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石彦文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王国红、吕天文;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吕天文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马亚、敬云川;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敬云川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杜毅、石彦文。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王小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马亚先生、鞠岩女士、王克强先生、刘晓兵先生、郑立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杜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鞠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鞠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鞠岩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联系电话:010-59220193

  传真号码:010-59220128

  电子邮箱:IR@bjzst.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卫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范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范迪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联系电话:010-59220193

  传真号码:010-59220128

  电子邮箱:IR@bjzst.cn

  备查文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1、 董事长简历

  王国红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北京军区司令部工程师、北京海诚直真电讯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9月起任天津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2月起任湖南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国红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6,534,796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总经理简历

  王小刚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第十四届苏州市政协委员。2012年12月至今任苏州荻溪网络信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超视界激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小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其控制的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67,3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副总经理简历

  马亚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北京核仪器厂工程师、北京海诚直真电讯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北京直真视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 年 5 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11 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起任南京联坤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起任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起任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亚先生持有公司12,211,064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鞠岩女士,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林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起任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起任宁波真臻芸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12月起,任北京博数智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鞠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克强先生,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合肥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财务助理、大金机电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法务课主任、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9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兼风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真视通军融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晓兵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毕业,本科学历。2006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师、工程经理、售前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晓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郑立新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黑龙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曾担任北京海诚直真电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师、业务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6月起任北京真视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立新女士持有公司77,3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财务负责人简历

  杜毅女士,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财政学院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在交通银行、北京直真节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07 年 6 月加入公司,历任商务与采购中心总经理、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2023年3月起任深圳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小豆易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毅女士持有公司72,5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 董事会秘书简历

  鞠岩女士,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林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起任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起任宁波真臻芸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12月起,任北京博数智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鞠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杨卫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语言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于北京日上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资金税务主管、政府事务部政府事务负责人。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杨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范迪女士,199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纽约理工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曾先后就职于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欣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恒泰先锋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范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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