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28
股东郭伟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6月26日,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及《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郭伟松先生在2025年6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的基础上,计划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2.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情况
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本次增持后,郭伟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共计14,06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表如下: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后续增持计划及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出具日,郭伟松先生持有公司14,06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
3.承诺函出具日前12个月,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
4.承诺函出具日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本次后续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郭伟松先生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郭伟松先生自有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
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郭伟松先生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及法定期间内,郭伟松先生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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