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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于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关注、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第一大股东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有关公司的股份公开征集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5.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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