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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19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阮琦,非执行董事王军辉、胡容,独立董事林志权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翟海涛、陈洁、卢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胡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胡容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蔡希良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技术业务用房资产配置计划及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投资田湾基金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希良、利明光、王军辉、胡锦、胡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1,999,619,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34242%,符合法定比例。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

  (四) 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蔡希良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非执行董事胡锦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叶映兰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 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中第1项至第6项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两项报告。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照、朱泽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本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坚守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定位,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寿险公司

  本公司紧紧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以建设成为“发展卓越、创新驱动、协同高效、治理现代”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寿险公司为愿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保障。公司将持续深刻把握保险业功能定位,坚持保险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功能价值和社会价值,深度服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完善,积极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扎实推动民生保障服务,继续深度参与第三支柱建设,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商业保险年金,持续拓宽普惠保险覆盖面。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发挥“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优势,持续加大对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绿色中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不断探索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稳步加大中长期权益投资力度,进一步彰显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作用。

  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经营质效。本公司将继续深入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等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持续增强资产负债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主动性。科学管理负债成本,积极推进产品和业务多元化,加快浮动收益型业务发展。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资源投入产出效率,大力推动全渠道价值贡献。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加强投资能力建设,以穿越周期的长期视角做好资产配置,努力创造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通过资产负债两端相向发力,推动经营质效不断提升。

  三是注重守正创新,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升级。本公司将持续融入金融改革大局,推进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不断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持续优化形态多元、期限多元、成本多元的产品结构,形成涵盖全方位保险保障的多元化产品体系。稳步推进康养服务领域体系建设,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生态。不断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转型,有序推进营销体系改革,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能力。加速推进数字金融实践,深化数智技术与运营服务有机融合,以高质量数智化运营服务坚实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稳妥做好分红安排,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本公司持续关注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回报,自上市以来累计向股东派发的现金股利金额已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2024年,公司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首次进行中期分红。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183.72亿元,其中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56.53亿元,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127.19亿元,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同比增长51%。

  未来,本公司将综合考虑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及可预期性、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在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统筹确定当期的利润分配方案,使得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三、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资本市场沟通

  本公司始终坚持合规、主动、平等、诚实守信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关注投资者保护,致力于打造尊重市场、回报市场的负责任上市公司。本公司始终与资本市场保持高频互动。一是做好一年四次定期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或总裁领衔参与,就公司业绩和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二是结合自身发展,不定期举办主题开放日,就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深度交流。三是通过境内外路演、线上及线下投资者会议、参加投行及券商论坛等多种方式开展高频、高质、高效的日常投关沟通,由公司管理层、投关人员和专业人员共同解答投资者问题。四是切实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上证e互动、投关邮箱、投关专线电话等平台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疑问。五是积极创新数字化投资者互动方式,通过投关网站、投关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等多元化数字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便捷获取公司信息、线上参加业绩发布会等的渠道。

  四、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本公司将在合规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及信息透明度。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以投资者诉求为导向,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深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信息的披露,丰富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二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经营亮点信息披露,展现公司主业突出、实力雄厚、专业稳健的核心竞争力,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亮点。三是认真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根据境内外可持续披露要求和市场关切,编制和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充分展现本公司ESG战略目标、理念和工作成效。

  五、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本公司坚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各项公司治理程序。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格局。重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股东表达意见诉求、出席股东大会等提供便利条件。本公司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变化,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为董事会依法合规高效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并设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保障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服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的重要作用。

  本公司将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主动适应强监管严监管趋势,持续健全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安全防护网,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风控数字化变革,以实时化、集约化、智能化驱动风险防控提质增效,全方位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公司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搭建起分工明确、逐级负责、管控有效的合规管理组织框架,建立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为辅的合规风险立体防控体系,持续推动全员全流程全方位合规,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本公司将按监管要求对本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本行动方案仅为本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本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或预测。本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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