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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权使用期限至2026年6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5-022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30层视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叶蓁蓁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红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李春梅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会议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情况如下: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阳女士、白涵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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