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参与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竞拍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王宏向、杨宇、韩旭斌、蔡锋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5-03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下财产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对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橡”)名下四家公司股权及一辆机动车的网络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资产的评估值为585,877,874.61元,起拍价为410,114,512.23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近日发布了《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股权和机动车处置竞买公告》,将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网络平台上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海南华橡名下四家公司股权及一辆机动车,拍卖资产的评估值为585,877,874.61元,起拍价为410,114,512.23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本次竞拍。在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竞拍事项,并具体办理竞拍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办理资产交接等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竞拍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背景
2017年11月,由公司与海南华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阳”)共同出资设立海南华橡,其中,海南华阳现金出资5,200万元,持有65%的股权;公司实物出资2,800万元,持有35%的股权。
2017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海南华阳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海南华橡进行增资,公司将对海南华橡设立时的实物出资2,800万元变更为股权出资,以持有的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海南老城海胶深加工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四家深加工公司”)各100%股权对海南华橡进行增资,公司出资金额增加至62,111.27万元;海南华阳使用现金加股权出资的方式,增资至115,349.50万元,双方股东对海南华橡的持股比例不变。
海南橡胶按《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如期将四家深加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华橡公司后,海南华阳未按《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于2020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海南华阳实际出资额并判令海南华阳向公司承担逾期出资及未履行出资部分的滞纳金和本案诉讼费。该案件已取得生效判决,法院判决海南华阳向公司支付因逾期缴纳出资产生的滞纳金等。因海南华阳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强制执行过程中,经公司申请,法院启动了对海南华橡的强制清算。
根据《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算方案》,海南华橡实缴出资金额合计72,011.27万元,其中海南华阳实缴出资金额9,900.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的13.75%;海南橡胶实缴出资金额62,111.27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的86.25%。海南华橡名下资产完成财产变价后,将按照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以双方股东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南华阳应分配的剩余财产,用于抵偿海南华阳对公司的债务。
三、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李捍卫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海胶深加工产业园206栋宿舍楼5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投资、对外贸易,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日用品百货、陶瓷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化肥、矿产品(除煤炭)、润滑油的销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除外);仓储服务。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经海南华橡清算组公开选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南华橡账面资产总额为669,893,469.8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46,073,801.56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海南华橡持有的深加工四家公司股权及一辆机动车,具体如下:
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681162899P)100%股权,评估值为392,220,779.33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26,999,055.8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98,245,795.33元。
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6811628720)100%股权,评估值为102,138,320.27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7,051,801.37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1,814,379.18元。
海南老城海胶深加工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681162901B)100%股权,评估值为91,116,031.25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0,230,918.94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8,142,121.55元。
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56240527X7)100%股权,评估值为296,190.76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28,332.93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54,519.53元。
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琼CK9591,评估值为106,553.00元。
五、参与竞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认真贯彻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海南农垦改革推进农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落实天然橡胶“五个一”建设部署,同时为维护公司利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参与本次资产竞拍。竞拍成功有利于保障“建设现代化橡胶产业园”这一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推动公司精深加工延链补链强链,助力公司天然橡胶全产业链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海南华橡资产拍卖完成后,经过司法清算程序,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南华阳应分配的剩余财产,用于抵偿海南华阳对公司的债务,有利于迅速解决公司与海南华阳的出资纠纷诉讼案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5-03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计划出资1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合作参与设立基金的海南海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产投”)、海南农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垦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公司在部分胶园土地开展“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复耕工作,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复耕胶园范围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清表、翻耕等工作,海垦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海南农垦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工作经费。
●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设立后,未来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行业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海南农垦改革推进农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落实天然橡胶“五个一”建设部署,海南橡胶拟与海垦产投或其指定主体、海垦基金共同投资成立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具备领先核心技术、良好经营业绩的橡胶全产业链、新材料及其他相关农业上下游行业的优质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增强橡胶产业链韧性,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本与项目汇聚海南,让橡胶产业链强化拓展、科技赋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均以人民币货币出资。其中,海南橡胶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2,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60%;海垦产投或其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9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9.5%;海垦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5%。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合作参与设立基金的海垦产投、海垦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宏向、杨宇、韩旭斌、蔡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海南农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JBG730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第19层2101房
法定代表人:赵江涛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金融业,经营范围为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海垦控股集团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垦基金资产总额2,088.22万元,净资产1,227.6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6.73万元,净利润280.4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5月31日,海垦基金资产总额3,112.93万元,净资产2,284.46万元;同期实现营业收入255.56万元,净利润56.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海垦基金成立于2017年7月26日,截至2025年,管理基金数量6只,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对外投资企业7家,控制企业8家,并参与多项产业基金投资,未发生资金相关风险问题及违法违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有限合伙人(LP)
公司名称:海南海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DTLL63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第24层2701至2706房
法定代表人:施金晨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包含: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资产管理、融资租赁、担保、再担保行业进行投资;资本运作;企业重组、并购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及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海垦控股集团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垦产投资产总额99,113.52万元,净资产52,158.2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03.57万元,净利润-648.8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5月31日,海垦产投资产总额99,953.71万元,净资产53,300.54万元;同期实现营业收入912.65万元,净利润1,075.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海垦产投成立于2016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6亿元,系海垦集团旗下全资二级企业,负责统筹管理海南农垦金融业务,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未发生资金相关风险问题及违法违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
4、基金存续期:10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可延长2年
5、基金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6、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7、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海南橡胶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2,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60%;海垦产投或其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9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9.5%;海垦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5%。各方均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二)拟签订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普通合伙人:海南农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海南海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
2、投资决策委员会
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作出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3名由海垦产投或其指定主体推荐,2名由海南橡胶推荐,并最终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后进行确认和委派。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5名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召开。每一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1票表决权。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所持表决权即4票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方为有效通过。
3、管理费用
投资期内按实缴出资额收取管理费,其适用管理费率为1%;退出期内按其在投项目中的存续投资额收取管理费,其适用管理费率为1%;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4、投资标的
合伙企业的投资充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规划,主要投向聚焦橡胶行业上下游、新材料及其他相关行业各优质标的企业,发掘全产业链财务投资或协同开展并购投资机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标的为基于橡胶产业链、新材料及其他相关农业上下游产业等,实施战略投资及并购的产业项目。
5、收入分配与亏损分担
可分配的收入应首先归还合伙人实际出资,如有剩余,按照实缴比例支付合伙人回报。其后余额按照有限合伙人合计80%、普通合伙人20%分配,有限合伙人根据各自的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获得前述分配金额。
亏损以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除名且合伙人会议未能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
(4)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
(5)本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6)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投资均已退出且已处置完毕;
(7)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决定提前终止本合伙企业;
(8)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8、清算
如出现协议规定的本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本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本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全体合伙人一致另行决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清算期应不超过1年,清算人应尽最大努力在1年内完成清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清算期。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认真贯彻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海南农垦改革推进农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落实天然橡胶“五个一”建设部署,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基金成立后将重点投向具备领先核心技术、良好经营业绩的橡胶全产业链、新材料及其他相关农业上下游行业的优质企业。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橡胶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提升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和效率,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宏向、杨宇、韩旭斌、蔡锋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王季民、张生、冯科均投了同意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设立后,未来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行业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5-03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原告)。
●涉案金额:被告逾期出资及未履行出资部分的滞纳金和本案诉讼费,共计106,252,287.8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判决执行情况及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就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纠纷一案,于2020年5月19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确认海南华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阳”)实际出资额并判令海南华阳向海南橡胶承担逾期出资及未履行出资部分的滞纳金和本案诉讼费,共计106,252,287.81元(暂计至一审起诉状提交之日)。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琼01民初238号】,法院判决海南华阳向公司支付因逾期缴纳出资产生的滞纳金等。2021年12月14日,公司将收到海南华阳《上诉状》的情况予以披露。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二审胜诉判决。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海南华阳负担。公司已于2023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查封海南华阳持有的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橡”)65%股权(其中5.9%股权属于海南橡胶首轮查封)。2023年7月,收到最高院送达的再审受理材料。2023年10月,最高院裁定驳回海南华阳的再审申请。2025年6月,海南华橡清算组发布公告,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10时止公开拍卖海南华橡名下股权和机动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5年6月27日,本次公开拍卖结束,公司以起拍价竞买成功,拍卖成交价格为410,114,512.23元。根据《海南华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算方案》,海南华橡实缴出资金额合计72,011.27万元,其中海南华阳实缴出资金额9,900.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的13.75%;海南橡胶实缴出资金额62,111.27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的86.25%。海南华橡名下资产完成财产变价后,将按照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以双方股东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南华阳应分配的剩余财产,用于抵偿海南华阳对公司的债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对后续判决执行情况保持关注,并继续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判决执行情况及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公告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5-04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橡胶树保险赔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海南橡胶2025年橡胶树完全成本保险项目保险协议》的约定,2025年4-5月期间因病虫害触发保险赔付条件,经查勘定损,确定保险赔付金额为80,091,312.00元,上述赔付款项近期已全部到账,会计核算计入专项应付款。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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