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董事会秘书龚本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石奕、王杰及公司聘请的律师曹阳、宋丽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5至议案1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阳、宋丽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5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菱电电控”)于2025年6月27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悉知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和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王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吴章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石奕、王杰、宋桂晓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阳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酬金,具体发放金额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49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吴章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王和平先生、王杰女士、龚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韩莉女士、王志红先生、古元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的三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一名职工董事吴章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菱电电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菱电电控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044)。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和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韩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章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石奕先生、王杰女士、宋桂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吴章华先生、王杰女士、龚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菱电电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菱电电控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044)。石奕先生、宋桂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龚阳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龚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1822580
电子邮箱:ir@lincontrol.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刘泉军先生、田祖海先生、邹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取消监事会,宋桂晓先生、周建伟先生、沈文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章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将任职公司总经理。龚本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对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石奕,男,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获博士学位。2001年8月至2020年3月在北京德尔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电子与安全/动力系统工程经理、中国区动力总成产品总工程师、中国区系统/软件及功能总工程师。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在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有限公司担任电子电控高级总师。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研究院总工程师、新能源研究院院长,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新能源研究院院长,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股,其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0,000股。石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桂晓,男,出生于1985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毕业于中原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11月至2015年8月历任武汉菱电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试验科科长、标定部部长等职务;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监事,历任公司项目办主任、市场技术服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2年6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喷油器开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桂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宋桂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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