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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张琦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76,015,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43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578,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578,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578,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参加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提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提案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2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19%;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7%。

  提案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2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19%;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7%。

  提案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2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19%;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7%。

  提案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2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19%;反对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7%。

  提案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6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反对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61%;反对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24%;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提案6《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6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9%;反对4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699%;反对4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5%;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提案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7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0%;反对13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92%;反对13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93%;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提案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7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0%;反对13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92%;反对13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93%;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提案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6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36%;反对6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48%;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提案10《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6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5%;反对4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344%;反对4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40%;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提案11《关于为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3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7%;反对7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362%;反对7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22%;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5%,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4%,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从《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加两年。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新增不超过133,625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99,125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34,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前述对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的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郭桂庆

  注册资本:3,87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诚信状况:经核查,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3,6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48%,全部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2,84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5%。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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