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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成君先生、黄宝山先生、李冰女士、谭立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5)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6)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8)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9)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7月21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以上所有议案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王均

  电话:19925535381

  传真:0756-8519960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梨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匡常花女士、刘家龙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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